鼓公办〔201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5年度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鼓楼公安分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联系电话:0591—87620923。
一、 概述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厅、市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条例》、《办法》和鼓政办〔2015〕58号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第一时间上网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15年,我局继续利用公安“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同时结合各类警营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积极向群众普及警务常识及安全知识,方便群众多渠道关注、了解我局工作。今年“110”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共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5场,媒体采访1场,摆放各类宣传展板、LED显示板20面,悬挂横幅标语20条,向群众分发报警须知、防范小知识、法律常识等宣传单2300余张,参与群众在24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常识和法律意识。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各单位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加深对《条例》的运用和理解,使公开信息的流程和内容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健全机制,务求实效。我局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各窗口单位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的网上和纸质办事指南中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需材料”等兜底性条款开展全面彻底清理,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及时更新触摸屏及公告栏上的各种规章制度、通知、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窗口民警必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实维护群众知情权。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机制,完善细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的政府公安信息,规范行政公文审批单的公开审批,使公文在形成过程中即明确其公开属性。同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市局党委委员、分局局长林晓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1名民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1万余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设的鼓楼区公安公众服务网子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梳理办事指南,上传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及其他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结合各类警营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积极向群众普及警务常识及安全知识,方便群众多渠道关注、了解我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经过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的重新整合、筛选,截止目前,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了233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包括人事任免、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及其他综合管理等方面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鼓楼区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区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本年我局未发布政策法规类文件,故没有政策解读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历年来累计1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有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监控视频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信息、监控视频等,不予公开的原因为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0起,历年来累计0起;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起,历年来累计3起,原因是对不予公开的答复内容不满,目前3起法院已驳回起诉。2015年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件,历年来累计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部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薄弱;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开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理念灌输,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继续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及时更新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7 |
23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7 |
23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1 |
1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 |
6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5 |
7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 |
1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5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5 |
6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3 |
3 |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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