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属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服务

鼓楼区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入学政策及流程

入学服务概述

        入学服务是一种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支持和协助的服务,旨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入学过程。本区入学服务涵盖从幼儿园到初中各阶段入学过程,旨在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方便其能够顺利适应和融入新的学习环境。

学前教育

入学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方式

      1.辖区内市、区属财政核拨性质的园(不含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 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政府购买园可根据招生报名需要,自主决定招生方式。优先招收鼓楼区户籍及父母持鼓楼区居住证家庭的适龄幼儿。如选择参照财政核拨园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方式的园,应向教育局提交申请。

    3.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公告(或简章),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2.2023 年 6 月 24 日--6 月 30 日,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同步做好政策宣传、招生咨询工作,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3.家长报名:各幼儿园应采取适宜的便民方式,于 2023年 7 月 1 日--7 月 3 日组织现场报名(错峰)。各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7 月 8 日--7 月 9 日,在参与派位幼儿园招生结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剩余学位情况,组织补报名。
    4.派位招生:7 月 4 日--7 月 6 日,各参与派位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7 月 7 日,每所参与派位幼儿园选 1--2 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鼓楼区的户籍幼儿。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健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具体内容详见《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或致电鼓楼教育局基教科0591-87677955

小学入学

入学对象

    鼓楼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按规定报街镇或教育局批准。)

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

    1.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 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 50%及以上),适龄14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 号),五城区小学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办法。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的家庭,自子女入学登记之日起,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购买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均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要求的,由户口所在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二)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

        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入学。

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

        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 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就读区属学校的,由区人武部负责审核;申请就读省、市属学校的,分别报送省军区、警备区政治部门审核,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安排就学。需提供的材料: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子女

        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 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需提供的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或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引进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

        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4.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 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5.台商子女

         台商子女可以到鼓楼辖区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

        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由市台办于 7 月 1 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②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③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鼓楼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6.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7.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安排入学;(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8.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

    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提出申请安排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安排入学:
    (1)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10.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鼓楼居住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下同)和产权人出具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下同);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 2023 年 3 月 1 日后(含 3月 1 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或无法提供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2)鼓楼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 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 50%(含)以上份额。次优先:①父(母)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②父(母)一方具有鼓楼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鼓楼区;③父母双方具有鼓楼区户口。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 6 个月(截至当年 6 月 30 日)以上。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未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本区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11.除上述外,国家、省、市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的入学对象,按相应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

小学招生预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鼓楼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规定时间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预报名。公、民办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经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和要求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另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摇号派位工作。

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榕教之窗”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辖区学生的入学需求,面向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面向台湾、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招生;外籍适龄儿童应向经备案的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申请。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其中符合五城区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6 月 16 日至 30 日,意向在鼓楼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统一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符合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2.7 月 3 日至 5 日,适龄儿童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小学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3.7 月 6 日,民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上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7 月 11 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一)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 月 16 日至 30 日,所有需要在鼓楼区公办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预报名。
    2.7 月 3 日至 5 日,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不得扣押家长的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分四类情况:
    ①片内生到划片学校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到预报名学校核查,应随带居民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其中非集体户的挂户生还需携带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产权人出具的知情同意书。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汇总报区教育局复查。8 月 18 日至 20 日家长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③随迁子女到预报名学校核查,应携带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预报名学校进行核查,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汇总报区教育局复查。8 月 18 日至 20 日家长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7 月 12 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二)报名与注册
    1.8 月18 日至20 日,各公办小学接受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补报名。

    ①未预报名的片内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向划片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未预报名的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不含随迁子女)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到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户口簿及相应材料。学校统一汇总报区教育局复查。
    2.8 月 22 日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3.所有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三)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8 月 22 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 月 23 日至 24 日中午 12:00,随迁子女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3.8 月 25 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4.8 月 26 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并公示安排结果;
    5.8 月 27 日,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本区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或致电鼓楼教育局基教科0591-87677955

初中入学

招生对象

    鼓楼区初中招生对象为鼓楼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及要求回鼓楼区录取的符合回鼓楼区升学条件的鼓楼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初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鼓楼区小学毕业班学生于6月14日-16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等材料核验,并留复印件存入档案,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要求回鼓楼区录取的符合回鼓楼区升学条件的鼓楼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按本办法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登记。
   (二)录取批次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

   1.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

   3.部分通过摇号招生的公办学校摇号招生;

   4.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两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录取办法

   (一)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在鼓楼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区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二)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初中入学。
   ①户籍在鼓楼区,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②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27小学就读的;
   ③户籍在鼓楼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鼓楼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户籍在鼓楼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 7 月 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
   2.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四十中凤岗里分校、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等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因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生源爆满,且其对口小学已配套完毕,自2020年6月8日起,因新购买上述学校对口小学片内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而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 6 月14 日-16 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自 2021 年起,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升学的,按相关单位的文件精神执行。
   (三)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录取办法”第(二)点规定安排升学。
   (四)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鼓楼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 7 月 1 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因住宅被征收跨区异地安置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五)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外语班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2.招生程序
   6 月 29 日-7 月 4 日,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7 月 12 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艺术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艺术专业的录取对象,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2.招生程序
   6月 29 日-7 月 4 日,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艺术学校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福州艺术学校戏曲表演(闽剧表演方向)专业代码: 06795,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方向)专业代码:06796,戏曲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代码:06797,合唱实验班专业代码:06798。7 月 12 日,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七)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招生

   1.招生办法
   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分别向铜盘中学、二十二中(格致中学西洪校区)对口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回原籍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招生。采取学生填报志愿,随机摇号确定录取对象办法。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招生程序
   7 月 3 日-7 日,符合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招生要求的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志愿代码:01050,延安中学教育集团国光校区志愿代码:01064。7 月 21 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八)民办中学招生
   1.招生办法
   ①原则上优先满足民办初中所在辖区学生入学需求。②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学生实行摇号随机录取。③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②点规定录取。④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⑤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公办学校就读。⑥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招生程序
   7 月 3 日-7 日,五城区毕业班学生及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7 月 13 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
   7 月 17 日,公布民办初中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 月 18 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但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民办学校,视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招生(存在两种情况:1.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2.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回外地升学注意事项

      回五城区外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到外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到意向就读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辖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

电脑端

    登录福州市教育局官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初中招生,通过闽政通账号或扫描登录系统后,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后四位,即可核对学生信息和志愿填报。(具体可详见系统操作指南

    榕教之窗(https://rjzc.fzedu.pub/home)

手机端

“e福州APP”

1、下载“e福州”APP,从首页“教育服务”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招生入学>>初中志愿填报>>我要填报志愿,进行志愿填报。(具体可详见系统操作指南

   

 

“福州教育”公众号

2、微信扫码关注“福州教育”公众号>>特色栏目>>榕教之窗>>招生入学>>初中志愿填报>>我要填报志愿,进行志愿填报。

 

“福州五区小学招生”公众号

3、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福州五区小学招生”公众号,进入预报名。

预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家长操作指南(文字版)[1] 

小学预报名操作指南ppt[2]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鼓教〔2023〕141号)[3] 

鼓楼区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 

通知公告

2023年五区随迁子女网络填报志愿注意事项[4] 

2023年秋季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电脑派位结果的公示—鼓楼区[5] 

学校对口方案

鼓楼区2023年初中对口方案详细信息可查看鼓楼区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附件6细则。

招生信息表

2023年秋季鼓楼辖区幼儿园信息可查看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鼓教〔2023〕141号)[6] 中附件的具体细则

区属小学划片公告

2023年区属小学划片范围发布[9] 

常见问题

Q:外籍儿童能够在鼓楼区申请入学吗?

A:按照福州市和鼓楼区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提出申请安排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Q:房屋被征迁后,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A: 按照福州市及鼓楼区相关招生文件,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Q:单亲家庭预报名怎么填写信息?

A: (1)单亲家庭片内生只需填写父母亲监护一方的信息,但监护方的户籍地址应和适龄儿童一致。(2)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中的单亲适龄儿童只需填写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之一的信息。(3)单亲家庭随迁子女按实际下拉选择监护方的居住凭证类型,丧失监护权或监护能力一方居住凭证类型选择“由父亲单方监护,不具备相应凭证”或“由母亲单方监护,不具备相应凭证”。

Q:在外省读小学,中学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的对口中学吗?

A: 户籍在鼓楼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 7 月 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

咨询方式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7677955(基教科)

0591-87556536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津泰路14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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