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概述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对象

符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办规〔2022〕6号)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居住在鼓楼区的家庭(含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福州市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

享受待遇

1、实物配租:统一按市场租金标准(按公租房小区周边同等级社会化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进行评估)的 50%收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住房救助对象免收租金和物业服务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可以根据规定适当减免租金,申请对象享受其他政策法规明确租金优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积补贴市场租金标准的 50%(非户籍家庭以在福州工作、学习且取得居住证的家庭人口作为保障家庭人口依据)。租赁补贴的市场租金标准按上年度四城区社会化租赁住房租金平均价计算,由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有房产中心依照相关统计数据每年公布一次。 

申请说明

       2023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于7月3日(星期一)起的工作日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1.线下受理渠道。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受理渠道。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的,按申请表明确的内容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表可自6月30日起通过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的,需以主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在相关APP内注册账号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地址

 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

线下申请地址

         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

         2023年7月3日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以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鼓楼区房管局:0591-87525521;鼓楼区民政局:0591-87713282。

温馨提示

保障家庭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规范使用承租的住房,按时交纳租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开展的监督、审查等工作。

常见问答

申请家庭成员是指哪些?

申请家庭成员指的是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外地户口是否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中心城区居民户籍的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可勾选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非中心城区居民户籍的家庭,均实行租赁补贴。

 

在外地享受过房改房是否能申请公租房?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新版公租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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