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概述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榕残联〔2020〕18号文件精神,鼓楼区户籍的持证残疾人根据不同情况、类别的残疾人需求所购买的辅具(《补贴目录》内),提供分档按比例补贴。

申请对象

具有鼓楼区户籍且持有鼓楼区三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以及符合以下4种情况的0-6岁儿童:

①本人具有鼓楼区户籍并持有残疾证。

②本人具有鼓楼区户籍并能提供鼓楼区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出具的残疾评定表。

③本人非鼓楼区户籍但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鼓楼区居住证并能提供鼓楼区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出具的残疾评定表。

④本人非鼓楼区户籍且本人未持有鼓楼区居住证,但父母任意一方为鼓楼区户籍并能提供福州市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出具的残疾评定表。

补贴内容

根据不同情况、类别的残疾人需求购买的辅具(《补贴目录》内),提供分档按比例补贴;多重残疾人已经申请并获得补贴的在使用年限内的辅助器具,总件数不超过4件;其他类别残疾人总件数不超过2件。在使用年限内最多只能申请两样不同的辅具的补贴。

补贴比例

1.《市级补贴目录》内的,市级购买价格在300元(含)以内的,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市级购买价格高于300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一户多残、建档立卡贫困户、0-14岁儿童,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80%给予补贴。

2.《市级补贴目录》中的“最高补贴金额”在300元(含)以下的辅具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

办理流程

1.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福建残联”微信公众号,填写残疾人个人信息进行注册账户信息;

2. 选择自己需要的补贴目录内的辅具进行申请并且上传残疾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提交补贴申请,若需评估的辅具,到指定的评估机构继续评估最终线上提交申请;

3. 购买辅具后,上传发票(残疾人名字抬头)、辅具和残疾人同框照片、残疾人本人海峡银行卡照片申请报销,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4. 自行手机操作有困难的可持《残疾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户籍地区残联由区残联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常见问答

能够申请福州市残疾人辅具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具有福州户籍,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具有福州市户籍或持福州市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

 
目前享受低保的鼓楼区籍听力残疾人,打算购买助听器,可享受多少金额的补贴?

如购买的单个助听器价格超过3000元(含3000元),按3000元最高补贴;如果价格少于3000元,按实际购买价格补贴全额补贴。

咨询地点

咨询地点:鼓东路189号3楼鼓楼区残联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1-8750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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