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居住证

核发居住证

概述

个人办理居住证

申请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福州市五城区跨区流动的除外),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享受待遇

拥有居住证。

申请说明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申请材料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5.连续就读材料

办理流程

1.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规定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连续就读三种材料之一。

2.审核提交相关申请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

在线办理途径

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居住证申领 

线下办理地址

鼓楼区各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洪山派出所:洪甘路21号,华大派出所:华林路15号,温泉派出所;树汤路112号,五凤派出所:鼓楼区江厝路4号,鼓西派出所:白马北路15号,鼓东派出所:鼓东路123号,东街派出所:仙塔街80号,南街派出所:营房里8号,水部派出所:通天境巷18号,安泰派出所:福涧街20号。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常见问答

Q:

原居住登记在鼓楼区已满半年,现居住在仓山区,居住登记是否连续?

A:

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不同设区市或者同一设区市跨县级行政区域(设区的市所辖各区跨区居住的除外)的,暂住登记时间重新计算。

Q:

办理居住证需要费用?

A:

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和首次申领居住证、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Q:

可以线上办理居住证吗?

A:

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居住证申领  )在线办理。

 

收费标准

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和首次申领居住证、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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