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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4年1月1日起,新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中,集中对具有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群体实行实物配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的住房救助对象;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除上述几类群体以外,其他公租房保障对象均实行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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