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我省食品生产经营等涉及公共卫生安全行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管理,统一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其中,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等所进行的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
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并持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检查结果,依据福建省《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判定标准》,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颁发《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适用于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化妆品、消毒产品等五类行业的从业人员。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