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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住院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3-12-03 18:14 来源:鼓楼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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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鼓楼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类残疾)的精神病患者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2.费用个人自付不足4000元的按实际额度予以补助,超出4000元的按4000元予以补助。
  办理地点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89号3楼鼓楼区残联办事窗口。相关具体办理细节可先行咨询残联就业热线8750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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