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布城区摩托车限行区域和道路的通告,对福州城区部分区域和道路采取限制摩托车通行措施。福州市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和二环路以外的杨桥路、工业路、乌山西路、上浦路、金山大桥、三环主路、南三环路辅道(三环路辅路福峡路口至三环路辅路与村道黄下线路口)、绕城高速连接线、机场高速连接线、新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主线及洪山桥,以及火车北站周边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同时,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六县市、长乐区)禁止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行政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马尾区城区内的道路通行,晋安区鼓岭、宦溪、岭头、寿山、日溪等乡镇山区道路除外。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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