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车登记上牌未限制购车来源与型号。申请登记新式号牌(黄色、蓝色)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申请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供国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的购车发票,购车发票签注的购车人、车架号等信息应当与车辆和申请人对应一致。 您可以通过线下同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办理赋码后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如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且已经办理电动自行车赋码的,建议市民进行线上办理,通过登录“e福州”APP→“交警服务”→“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模块提交车辆登记申请资料,按照系统提示扫描车架二维码、电池二维码,拍照上传车辆照片和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等申请资料,由邮政EMS寄递牌证,上门安装号牌,实现“一趟不用跑”。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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