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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队退伍、转业的军人如何落户?

时间:2024-06-17 18:23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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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由本人提交下列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一)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二)《居民身份证》;

  (三)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者产权凭证。

  安置地公安派出所与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不一致的,由公安机关内部核查户口注销情况后办理(申请人可自行提交户口注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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