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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产前登记

时间:2024-09-25 14:57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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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业务名称 

  产前登记 

  1.2适用范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后可进行产前登记。

  1.3办理渠道 

  1.前往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2.下载“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产前登记”网上办理

  1.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1.5办理材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生育服务登记表(妊娠意外终止或计划生育手术可以结婚证替代)。

  备注:参保人需提供银行卡信息,包括银行账号、户名、开户支行名称。

  1.6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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