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在已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合法建造完毕,已办理测绘成果备案手续,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申请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

  新建商品房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 门牌地址证明材料

  4 * 权籍调查成果

  5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6 * 项目建设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意见书

  7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或划拨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 门牌地址证明材料

  4 * 权籍调查成果

  5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6 * 项目建设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意见书

  7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或划拨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个人及单位自建房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 权籍调查成果

  4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5 * 项目建设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意见书

  6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 *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或划拨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8 * 消防验收意见书

  说明:备注说明:1.属市政府榕政办〔2009〕88、〔2013〕142号文规定的历史遗留项目,仍按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历史遗留首次登记; 2.开发项目、单位集资建房项目申请首次登记之前,应先办理楼盘表备案; 3.属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改办批文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4.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供工商部门批文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变更前后的完税证明。属国有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单位变更的,还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5.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人持有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需回收原件。 7.以上材料能够通过市数字平台共享的不需要申请人再次提供。

  办理流程

  受理

  办理人:受理人员:陈雅虹、肖文伟等等 办理时限:0.5工作日

  审查标准: 权属清晰,材料齐全,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核对无误的转入审查。

  办理结果: 材料齐全出具《受理承诺书》,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不符合条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

  审查

  办理人:审核人员:张斌 办理时限:1.5工作日

  审查标准: 权属清晰,材料齐全,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核对无误的转入登簿。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核对无误的转入登簿

  决定

  办理人:登簿、制证人员:林永晨、黄龄庆等等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权属清晰,材料齐全,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核对无误。

  办理结果: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即时将首次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申请人领取首次登记通知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全年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208窗口。

  交通指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

  公交站点:乌山西路或市教院附中或黎明站点下车走到福屿路200号,公交路线:122、311、158、323、125、307、308、318、4、10、86、87、97、18、65、132。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申请条件

  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应当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申报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 权籍调查成果

  4 * 用地批准文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 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5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 权籍调查成果

  说明:1、开发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单位集资建房项目申请首次登记之前,应先办理楼盘表备案。 2、属市政府榕政办〔2009〕88、〔2013〕142号文规定的历史遗留项目,仍按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历史遗留首次登记。 3、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申请人持有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回收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

  办理人:受理人员:范佳艳、蓝秀荷、洪亚娇等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权属清晰,材料齐全,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核对无误的转入审查。

  办理结果: 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单;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对缺件的当场出具缺件告知单。

  审查

  办理人:审核人员:陈立峰、洪亚娇、范佳艳、蓝秀荷等 办理时限:0.5工作日

  审查标准: 权属清晰,材料齐全,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核对无误的转入登簿。

  办理结果: 核对无误的转入登簿。

  决定

  办理人:登簿、制证人员:许鲁荣、吴培中、陈俊明、黄龄庆、林钖扬、方向景、陈青雁等 办理时限:0.5工作日

  审查标准: 权属清晰,材料齐全,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核对无误。

  办理结果: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即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全年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207窗口。

  交通指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

  交通指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公交站点:乌山西路或市教院附中或黎明站点下车走到福屿路200号,公交路线:122、311、158、323、125、307、308、318、4、10、86、87、97、18、65、132。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